广州一哥们儿被公司从广州调去淄博,他不去,公司说你这是自离,把人开了。
法院判了:违法解除,赔 50.7 万。二审维持。
这案子打工人值得收藏。互联网圈这套路太眼熟了——经济不好的时候,HR 不直接说裁,而是给你来个"业务调整,去外地分部""活水到另一个 BU",岗位名薪资都不变,就是地点变了一千公里。
你去,等于自己掏腰包搬家、家庭拆散;你不去,公司一句"未按要求报到视为自离",N+1 一分不给。这就是变相裁员的标准剧本。
💡 判决里最关键的一句话:"调岗并非用人单位的单方决定权。"
哪怕劳动合同里写了"可根据需要派驻不同分支机构"这种兜底条款,跨省调动也属于实质性变更,必须协商一致,公司得举证证明协商过。
📌 所以遇到这种事,三件事必须做:
🔍 书面表达不同意(邮件、企业微信都行,留痕)
🔍 别擅自离岗,照常打卡到原岗位,让公司没法说你旷工
🔍 仲裁时把调岗通知、沟通记录全打包
冷静一点,别被一句"视为自离"吓得自己签字走人。这案子里 50 万的差距,就是知不知道这条法律的差距。 #男子拒绝广州调岗山东被炒获赔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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