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法院
26-05-18 09:23 微博认证: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媒体聚焦 | 江苏卫视《新闻眼》:农民网购“高效肥”反致减产 “李鬼”化肥主犯获刑15年

5月12日,江苏卫视《新闻眼》栏目报道了广陵法院审理的一起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

2023年,扬州市广陵区部分农户使用了网购的“名牌化肥”后,发现作物生长异常、产量受损。农户对比这批网购的“名牌化肥”与正规店铺购买的化肥,发现在包装和实际效果上均存在明显差异,心生疑虑,便向卖家询问。然而,卖家并未作详细解释,反而承诺可退款退货甚至“仅退款不退货”,这种反常行为进一步加深了农户的疑虑,随后向公安机关举报。
警方经调查发现,涉案化肥并非品牌正品,而是由低端工业废料和劣质边角料加工自制,冒充“名牌化肥”销售。经专业机构鉴定,涉案化肥多项关键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属于典型的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被告人张某明知其生产销售的化肥为伪劣产品,会严重坑害农户,却依然大肆进行生产和销售。截至案发,张某生产销售伪劣化肥的金额累计高达四百余万元,情节严重,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和实质性的农业损失。
法院依法审理,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5年,以此严惩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维护粮食安全和农民权益。
法官提醒广大农户,网购化肥虽有价格优势和送货便利,但务必擦亮双眼,选择官方店铺购买,避免遭受损失。同时警告网络渠道商家,农业生产事关重大,必须守好底线,任何触碰红线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http://t.cn/AXin19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