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记》之“始”与“终”
[耶]
“作者自云”之作者,因“真事隐”,而自称“在下”。自称“在下”者,用“假语村言”,写《石头记》之“始”与“终”,是从写“真事”,直接切换到写“假语村言”。所以《石头记》是纯粹之“假语村言”,而非“真事”:
一、自称“在下”者,写女娲氏炼石补天,将未用之石头,弃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该石头上无《石头记》,是写《石头记》之“始”。
二、自称“在下”者,写该石头被变成“通灵宝玉”,不知被带何方何舍……后来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上,就有了“字迹分明,编述历历”之《石头记》,是写《石头记》之“终”。
三、自称“在下”者,写该石头被变成“通灵”,不去女娲氏所补之天,而去梦中太虚幻境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而去人间,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之故事,然后以“字迹分明,编述历历”之《石头记》,在石头上公示,是写石头如何撰《石头记》。
四、自称“在下”者,写空空道人从石头上抄回《石头记》;写孔梅溪题曰;写吴玉峰题曰;写“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不过是为石头撰《石头记》做广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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