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出美玉
26-05-17 12:01

《石头记》之纯洁性——绑定了石头与作者“水火不相容”

[耶]
打造“通灵宝玉”无人替的石头撰《石头记》,靠的是“真事隐”,而用“假语村言”。是石头撰《石头记》之纯洁性,绑定了《石头记》,容变成“通灵宝玉”之石头的形象,而不容“作者自云”之作者的身份与形象:

一、“作者自云”之作者,因“真事隐”,而自称“在下”,从而成为无作者身份与形象,但有话语权的自称“在下”者。

二、自称“在下”者,用“假语村言”,写女娲氏练石补天,将未用之石头,弃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是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只容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头,而不容空空道人;而不容孔梅溪;而不容吴玉峰;而不容曹雪芹。

三、自称“在下”者,写该石头被变成“通灵宝玉”。不知被带何方何舍……后来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上,就有了“字迹分明,编述历历”之《石头记》。是写该“通灵宝玉”,不去女娲氏所补之天,而去梦中太虚幻境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而去人间,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之故事,然后以“字迹分明,编述历历”之《石头记》,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上公示。

四、自称“在下”者,写空空道人从石头上抄回《石头记》,是为石头撰《石头记》做广告——是“容抄不容撰”。

五、自称“在下”者,写孔梅溪题曰;写吴玉峰题曰,是为石头撰《石头记》做广告——是“容题不容撰”。

六、自称“在下”者,写“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是为石头撰《石头记》做广告——是“容披阅增删不容撰”。

发布于 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