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吃喝玩乐小队
26-05-16 23:11 微博认证:本地资讯博主(北京)

【#律师回应2人摆拍盲道被撞被处罚#:流量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话筒]】#摆拍女孩盲道被撞账号被禁# 据首都网警:刘某(男,26岁)和江某某(女,24岁)为吸粉引流、博取关注、牟取私利,在朝阳区某路旁虚假摆拍“盲人在盲道行走被电动自行车撞击并遭骑车人斥责”内容,并通过短视频平台对外发布,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恶劣影响。上述二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很多人疑惑:同样是摆拍,为何处罚天差地别?这2人为何是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此,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周兆成律师 解读:

法律谚语: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恶意流量必受严惩。

第一、刑事与行政的区别: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根据《刑法》及两高司法解释,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传播,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构成寻衅滋事罪。本案中,摆拍视频误导大量网民,引发对盲道建设、残疾人权益的广泛争议,严重扰乱网络公共秩序,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而另外两起情节较轻,仅构成行政违法,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第二、刑事强制措施意味着什么?

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说明警方已掌握初步犯罪证据,案件将进入刑事诉讼程序。若罪名成立,二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留下终身案底。这绝非“删视频道歉”就能了事,而是要为自己的恶意博流量行为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对于#警方通报女孩盲道被撞事件#,律师强调,流量的底色是真实,法律的底线是良知。靠消费弱势群体、编造虚假故事博取的流量,终将变成铐住自己的手铐。 网络空间需要真实与善意,任何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都难逃法律的严惩。 http://t.cn/AXiOMDyO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