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女盲道被撞”系摆拍,集体善意再一次被恶意消费@郑渝川
文:郑渝川
5月16日,北京警方通报3起典型案例。其中,日前引发广泛关注的“盲人在盲道行走被电动自行车撞击并遭骑车人斥责”一事迎来巨大反转。
警方查明,刘某(男,26岁)和江某某(女,24岁)为吸粉引流、博取关注、牟取私利,在朝阳区某路旁虚假摆拍内容,并通过短视频平台对外发布,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恶劣影响。上述二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新华网5月16日报道)
“盲人在盲道行走被电动自行车撞击并遭骑车人斥责”消息此前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后,引发巨大关注和讨论。
讨论声中,不乏对于不文明行为的猛烈抨击,很多网友善意地表达了对视频中展现出柔弱无辜形象的被撞女孩的同情和心疼。
但也有一些讨论,聚焦于所谓骑车、撞人者的口音的追溯,由此掀起了地域黑攻击。更有甚者,尽管事件本身未经核实,却由此转入对国民文明素质的一般状况的归纳总结,冷嘲热讽。
当然,当时也有一些网友从视频展现状况发现了反常、违和的一些细节。比如拍摄角度问题,很难想象一个盲人女孩哪怕被撞后,始终清晰地展现第一视角的拍摄。又如,视频中,被撞者尽管标注自己是盲人,却在被撞后第一时间捡起了手杖。但指出疑点的网友,在当时的讨论中却陷入了相当大的被动,被认为对受害者过度挑剔。
现在,经由警方查实,“盲人在盲道行走被电动自行车撞击并遭骑车人斥责”事件本身纯属策划后摆拍。
尽管如此,也有人嘴硬,认为事情虽然是假的,但是盲道被占,盲人等残疾人不被礼让的现象其实也是有的。问题是,正是因为这些现象存在,或者说,从大城市到中小城市、县镇不同环境,民众对于不侵占盲道的意识尚待健全,所以,就必须高度警惕恶意消耗、虚假摆拍等方式来折损民众善意的现象。
经由此事件的反转,还可以得出几点结论:第一,无论是平台还是围观网友,都有必要增强甄别核查的意识。例如平台应当要求当事人通过后台提交身份证明、事件地点记录等信息。第二,类似事件引发热议时,应当允许有人提出质疑,要求核查事件细节,而属地相关部门应当加快行动予以响应。以此来避免摆拍操作反复为之,造成恶意消费民众善意,消耗大家信任最终引发集体不信任。第三,执法部门应当重视对这类恶意摆拍事件相关责任人的追责处理,增强震慑。 http://t.cn/AXijIf6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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