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408
26-05-16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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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為觸?
謂三和合分別為性。
——《大乘五蘊論》

在認識各種事物時,
需要各方因緣的具足,
才能完成認知的過程。

第一步需要「根、境、識」三法和合。

根,即眼、耳、鼻、舌、身、意這六種感官。

境,即六根所感知的六類對像:
色、聲、香、味、觸、法。

識,即根與境接觸時產生的認識、了別作用,
有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和意識。

「根、境、識」和合的當下,
觸心所也同時生起,
我們對客觀的境產生了主觀的認識,
並以此為起點,
在同一剎那生起受、想、思等一系列心所。

比如在看一朵花時,
我們的「眼根」與「色境」相遇,
這時就會生起「眼識」,
認識到了這是一個紅色的物體;
同時,「意識」根據「眼識」提供的素材,
進一步分別出「哦,這是一朵玫瑰花。」
並伴隨產生感受
——我喜歡/討厭/不喜歡也不討厭。

綜上,
觸心所就如同接通電源一般,
使得機器處於待機並即將工作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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