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定江渚渔樵
26-05-16 17:41

裁判莫被“登记”遮望眼。

股权转让协议一经合法签订,即生效力——这跟有没有对外公示是两码事。

以“未办登记”为由否定协议效力,是不折不扣的法律误判。#法律实务# ​

发布于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