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财新报道《迷奸“失忆者”的罪恶产业链》头皮发麻,以前看过的所有恶性新闻都在脑子里交织。
德国法官称,全球都有迷奸案。在本案中,海外telegram群组和国内的潜在/正在犯罪分子相互联系,相互教学如何使用迷药。德国、英国、美国、荷兰、中国,多地发生的同类案件都因此勾连在一起。
蒋中懿被捕时,他正在犯罪。他的女邻居被下药迷奸后昏睡在他身边。
邵之霆在北京多次对一位女性性侵并拍摄影像。(2019到2021年)
张大鹏伪装成女性去求租,到了看房时再谎称女性友人没时间换成他过来。真的想问那些说“女性自己就应该小心”的人,还要怎么小心?我们不需要参与社会和经济活动吗?我们凭什么不参与?就算女性已经尽量叫女工人找女房客,怎么会想到还有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这一点伪装成女性?教育“女性不小心才会被侵犯”的人,你们本身就在自证自己和周围的同类全部都是随时准备犯罪。
张大鹏有7块硬盘存储了超过17万个图像和视频文件,绝大部分是儿童色情内容。前几天黄子佼因为购买和持有儿童性影像被缓刑和义务劳动。微博竟然有人问“看看咋啦难道我也要被抓”,请问还有多少人并不知道自己的观看本身就灭绝人性正在剥削和伤害一个个的未成年人?
国内外均有迷奸药物的非法流通渠道。国内是自制或医院流出。就算制作或交易这类药物,法律上惩罚也很轻。——强烈建议增加量刑改为重罪!!
国外的药物流入国内会通过telegram群组、微信小程序等沟通或交易,小程序上交易就写其他商品类别,有些人为了从境外买这些违禁药品还用加密币支付。
药物令受害者失去记忆,也让犯罪分子更加胆大包天,产生了一种自己能主宰一切能凌驾于法律和其他人之上的感觉。他们甚至故意留下罪证,因为绝大多数受害者不敢报案。
——看到这里内心一直尖叫,不,不是这样的,被侵犯不是受害者的错,请报案将加害者绳之以法。社会和司法体系能否创造一个受害者都能敢于报案的环境,如何保护受害者不受二次伤害?国内恶性案件评论区里每一个留下“求片”评论的人,你们都是共犯。不计其数的“普通人”共同参与制造了一个绞杀受害者的环境,你们真的不用为自己的恶付出代价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