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残疾证影响孤独症青年就业和生活##受访家长呼吁孤独症列为单独残疾类型#】5月9日,在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附近举办的一个星娃(指孤独症儿童,是“来自星星的孩子”的简称,实际参展者包括孤独症青年)作品展活动现场,《法治日报》记者见到了刘康(化名)及其母亲吴女士。
刘康今年22岁,是一名孤独症青年。虽然已经到了劳动年龄,但他目前仍在一家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站(以下简称职康站)接受职业康复训练和生活技能培养等。
“我曾经带他找过工作,但因为他有精神残疾证,被劝退了。”吴女士对记者说。
据了解,孤独症谱系障碍(即孤独症)是一类严重致残性神经发育障碍,以社会交往障碍、沟通障碍和局限性、刻板性、重复性行为为主要特征,目前按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孤独症未被列为单独的残疾类型,实践中主要被划分为精神残疾类别。
多位受访家长认为,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然而,办理精神残疾证的孤独症患者在生活中和求职时还是受到限制,用人单位宁愿选择持有智力残疾证的残疾人。这导致部分孤独症患者家长宁愿为孩子办理智力残疾证(孤独症患者的表现包括智力发育迟缓,相当于多重残疾,一些患者状况符合智力残疾判定标准)。
“但有的孤独症青年智力其实并没有问题,也有劳动能力。”一位孤独症患者家长无奈道,应该将孤独症从精神残疾分类中分离出来,列为单独的残疾类型,为孤独症青年获得就业机会营造友好环境。(全媒体记者 陈 磊 《法治周末》记者 戴蕾蕾) http://t.cn/AXiOz3f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