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雅奇刑法
26-05-16 05:07 微博认证:律师 2025微博年度新知博主 法律博主

1.律师明知系虚假诉讼,但没有参与组织、策划、指挥虚假诉讼等行为,仅接受委托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的,属于职业违规,不能以虚假诉讼罪共犯论处,其在诉讼过程中另有行为触犯刑律的,以其行为的具体性质论处。

2.基于真实的法律关系选择起诉对象错误,不能因此认定为无中生有捏造其它法律关系。本院认为,温某甲未捏造民事法律关系提起诉讼,其基于真实的法律关系选择起诉对象错误,是建立在具有诉权基础上提起的民事诉讼,不能因此认定为无中生有捏造其它法律关系,其行为不构成虚假诉讼罪。

3.虚假借条有一定的事实基础,不属于无中生有,不构成虚假诉讼罪。本院认为,窦某某、卜某某给胡某某写四张共计30万元借条是有前因的,有一定的事实基础,即窦某某、卜某某未给胡某某部分利息,也是胡某某帮忙办贷款的好处费。不是无中生有,不属于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在胡某某答应帮忙办贷款的前提下,窦某某、卜某某同意给胡某某写30万元借条,双方达成了意思合意。胡某某的行为,不属于捏造事实,不构成虚假诉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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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