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像罗永浩老师在怼保时捷高管的转发中,把“保时捷抄袭太脱拉(TATRA)”这件事全面网剧化,那其实会严重低估整件事真正的复杂性。因为这背后涉及到,并不只是两名有才华的工程师之间的技术竞争,而是上世纪20年代起中东欧工业体系的发展概况、当地大型工业资本的政治立场、纳粹机器对社会的破坏性、战后东欧国家社会主义化,以及复杂的专利归属法律认定等问题。
当然,如果只喜欢看网剧,或者只能以网剧的逻辑来理解这个世界的发展的人,也不妨碍去认同罗老师讲的故事,因为细节方面问题不大。
罗老师在说到太脱拉时,也提到了Ringhoffer,这值得点赞,因为中文互联网几乎没有人对这个中欧地区的大型资本家族有太多认知,包括我在内。简单说,Ringhoffer家族在上世纪初期控制了一家生产铁路车辆和马车的公司,并在Hanus Ringhoffer的执掌下最终形成了Ringhoffer-Tatra AG。
至于之后的所谓甲壳虫的“亲爹”——Hans Ledwinka,他的角色其实是定义太脱拉标志性技术路线的奠基人。包括中央脊管式底盘结构、独立悬挂、风冷发动机,他对于这些技术的应用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注意,我说的是应用,不是研发和诞生)。到了30年代,他又与儿子Erich Ledwinka,以及空气动力学专家Paul Jaray,一起推动了T77、T87和T97这一系列极度超前的,采用流线型车身的后置后驱车型的诞生。
与此同时,费迪南德·保时捷也在推进自己的“人民汽车”计划。而随着KdF-Wagen,也就是后来甲壳虫的设计逐渐成型,太脱拉内部明显意识到:KdF-Wagen的一部分结构,与自己已经注册的部分专利高度接近。这里必须强调一个今天特别容易被误解的地方——当时太脱拉真正主张的,并不是“保时捷偷了T97的全部设计”,而是“KdF-Wagen的某些具体工程结构涉嫌侵犯其专利”。
因为在上世纪30年代,后置布局、空冷水平对置发动机、小型化、空气动力学,这些都是欧洲汽车工程界不约而同的探索方向。包括 Hans Ledwinka、保时捷等很多人,都在研究类似的技术。而太脱拉得益于 Hans Ledwinka出众的能力,大量专利被率先注册,到了1938年前后,太脱拉也确实开始了针对KdF-Wagen的专利诉讼。
但随后发生的历史变化,直接中断了一切。1938年德国吞并苏台德地区,1939年全面占领捷克,随后太脱拉被纳粹接管,被纳入“谢尔计划(Schell Plan)”体系中,以集中工业能力服务战争。于是,原本正在推进的太脱拉对KdF-Wagen的专利诉讼,被直接终止。
至于那位美术生对费迪南德·保时捷说的话,这么多年以来的众多历史学者都没有找到靠谱的出处,只是作为网剧的桥段,这么演没问题,但也仅此而已。
战争结束之后,事情开始变得更复杂了。1945年,捷克斯洛伐克政府将Ringhoffer-Tatra AG国有化,其境内的工厂、设备、品牌等全部被国家接收。但Ringhoffer-Tatra在海外还有一套体系,这就包括在奥地利的Austro-Tatra。
Austro-Tatra本质上是Ringhoffer-Tatra在奥地利的子公司。由于奥地利并不属于捷克国有化的范围,所以Austro-Tatra并没有被没收。这时候,另一个关键的人物群体出现了——Anton Serenyi-Ringhoffer与Hans Serenyi-Ringhoffer。他们是Hanus Ringhoffer(战争结束后被苏联逮捕,并于1946年死于监狱)姐姐的儿子,由于Hanus没有子女,因此这两人成为了Ringhoffer家族海外资产的继承人。
需要注意的是,他们只是Ringhoffer家族的成员,也没有参与过太脱拉的企业经营,更谈不上什么技术研发。他们真正继承的,是Austro-Tatra这家海外公司,这家公司所持有的专利,以及其在奥地利的业务体系。1948年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化后,西方国家拒绝承认社会主义政府对海外专利的控制权。于是Anton与Hans Serenyi-Ringhoffer通过Austro-Tatra,在德国、奥地利、瑞士等国重新拿回了部分太脱拉在海外注册的专利。
也就是说,太脱拉在西方世界注册的专利,已经不属于社会主义捷克斯洛伐克政府和国有的太脱拉工厂,而是“回到”Ringhoffer家族成员的手中。这个时候,社会主义的太脱拉工厂也没太纠结这件事,毕竟作为一个和西方世界沟通的渠道,Austro-Tatra还是有它的价值的,而且一部分需要出口到西方的太脱拉车型,也在通过Austro-Tatra于奥地利进行组装和发售。
很遗憾,由于经营水平的问题,还有就是太脱拉出口车型的调整,Austro-Tatra最终在1960年破产。随后,接管公司的律师团队在整理档案时发现,已经开始风靡世界的大众甲壳虫,在技术上仍旧有着侵权太脱拉战前注册的专利的可能性。于是,这些破产律师制定了一个计划,希望通过专利诉讼,追回一部分资金。
随后,针对大众的诉讼正式启动。原告方主要基于三项太脱拉在战前和战争期间注册的旧专利,分别是:
专利DE601577,涉及一种由中央纵向梁与通过两根横梁连接的叉形延伸结构组成的车辆底盘框架,于1934年注册,对应Tatra T77的发动机安装结构(现在我们熟悉的中央脊管式底盘结构);
专利DE636633,涉及在采用中央支撑框架的机动车中驱动系统的布局,于1937年注册,对应Tatra T87与T97发动机安装结构的修订设计(中央脊管式底盘结构和后置发动机布置);
专利DE746715,于1944年注册,涉及底盘框架和发动机安装结构。
他们要求大众为1949年至1954年间生产的甲壳虫支付专利授权费,总金额600万德国马克。
但这场诉讼从一开始就没那么顺利,杜塞尔多夫地方第四民事法院对案件本身持相当怀疑的态度,甚至要求Ringhoffer家族先拿出25万德国马克作为诉讼保证金。
1961年,案件进入听证阶段。根据一些资料显示,Ferry Porsche(费利·保时捷,费迪南德·保时捷之子)、Louise Piëch(露易丝·皮耶希,保时捷女儿,费迪南德·皮耶希的母亲),还有Hans Ledwinka,也就是主导了太脱拉一系列核心技术和车型的工程灵魂,都以证人的身份出庭。如果费迪南德·保时捷真的抄袭了太脱拉T97,那Hans Ledwinka就应该当庭指出来,但事实是他并没有这么做。甚至他在法庭上表示,30年代的汽车技术发展本身就是高度开放的,人员交流非常密集,形成的就是一种彼此观察、互相影响,甚至是殊途同归的现象。
至于互联网上到处都在传播的,费迪南德·保时捷曾表示:“Well sometimes I looked over his shoulder, and sometimes he looked over mine.”(大家互相抄),并以此来证明保时捷承认自己抄了太脱拉的言论,完全是后续写书的作者在没有任何出处和查实基础上,听风就是雨写来的。
最终在1961年9月,法院给出了中央脊管底盘结构、后置发动机与中央脊管式底盘结合的动力布局,原告主张这两项专利缺乏依据的结论。只有1944年生效的后置发动机安装与底盘框架结构的专利,被认为“存在一定合理性”。当时有人提出异议,认为法院的结论是在大众提供的检测报告的基础上得出的,这有失公平;但同时期原告,也就是Austro-Tatra和Ringhoffer家族这边并没有给出自己的证据,这也难怪会出现以上的结论了。
但奇怪的是,法院并没有将这个结果推进到最终的判决。然后Austro-Tatra的破产律师团队和Serenyi-Ringhoffer家族的律师开始打起了舆论战:“保时捷抄袭塔特拉”、“大众窃取他人设计”之类的标题出现在了媒体上。而大众方面,时任总经理Heinrich Nordhoff认为,这场诉讼看起来更像是一种敲诈行为。
当然,生气归生气,问题还得解决。大众曾经多次主动提出和解,也在和解费用方面进行不停地试探,不断地砍价,并最终将600万德国马克砍到了100万德国马克。但哪怕是100万德国马克的赔偿费用,由于德国法律中诉讼成本的问题,双方又就这个细节纠结了好长时间。
有意思的是,Hans Ledwinka在诉讼期间还给Louise Piëch写信:“我相信,您的父亲一定会支持快速且公平地结束这场纠纷。对我而言,这场争端始终难以理解,相较于案件本身的价值,我甚至认为Tatra-Ringhoffer一方的要求已经相当低。”
而Louise Piëch给Heinrich Nordhoff的信中表示:“父亲与他(Hans Ledwinka)确实关系很好。但我认为,如果他真的珍视这种友谊,那么他也应该提醒对方:他们现在玩的这套手法,其实并不公平。”
Heinrich Nordhoff的回信就很能代表大众的态度了:“很明显,Tatra-Ringhoffer正试图扩大这场毫无希望的专利诉讼,并将其延伸到一些根本没有讨论必要的问题上。我认为,他们的做法已经带有绝望意味。”
最终在1965年8月,双方还是达成了100万德国马克的赔偿协议。但值得注意的细节是,这笔款项并没有支付给太脱拉技术灵魂和架构的“父亲”——Hans Ledwinka,以及当时社会主义捷克斯洛伐克的太脱拉工厂,而是在联邦法院的框架下支付给了Ringhoffer家族的后人。这一切都没有官方记录,只有历史学家论文的推论,还有Hans Ledwinka的个人传记中有所记载。
所以写到这里就会发现,“保时捷偷了太脱拉”这件事,远没有罗老师说得那么简单。因为从战前的技术发展环境,到后来的专利诉讼,再到最终的和解,整件事里真正被法院认可的,只是部分具体技术专利可能存在的争议,而不是“保时捷就是抄了太脱拉T97”这种简单概括的结论。
再从另一个角度去看,中央脊管式底盘结构、空气动力学、空冷发动机等等,这些都是那个时代很多工程师同时在研究的方向。太脱拉走得更早,注册专利更多,这是事实;就像谈及混动技术,大部分品牌在过去都要想办法绕开,但实际却很难的丰田普锐斯,其实是一个道理。如果一切都能简单地用“谁偷了谁”来概括,那汽车工业的发展,可能也不会演变成今天这样复杂的状态了。
至于那场持续了好几年的官司,现在能看到的证据和过程,其实真没有“受害者复仇”那么热血。恰恰相反,我看到的是那100万德国马克的和解费,是对早已失去往日影响力的Ringhoffer家族的一次不太体面的清算。所以我写下这点文字,其实也没打算帮谁“翻案”,更不是想替谁洗白。只是觉得,这件事被中文互联网用一种过于简单的方式讲了太多年,甚至很多说法本身就和真实历史存在偏差。既然这次话题聊到了,那至少还是尽量把事情说清楚一点。
当然,我也能理解,原本是当事人的德国企业内部,真正了解这些历史细节的人,可能也不算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