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说,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
我找到的第一座避难所,是小学五年级暑假在我家大立柜最底层翻出来的一本卷边的书《沸腾的群山》[思考]
那本小说倒底讲的啥我早忘了,但我可记得我第一次发现除了眼前的世界,书里还另有一个世界的惊喜。
我六岁半就上学了,不是因为天资聪颖,而是因为我个子太高,比大多数八九岁的孩子都高出一头。我妈嫌我在她眼前晃闹心,就送我去上学。
我学习不好也不坏,不上进,也不上火。但我爸妈挺上火。不知道是因为我太小还是我太傻,老师留的作业我总也记不住,放学后我妈经常拎着我去我同学家问作业。
大概我爸妈觉得我太笨,连每天作业是啥都不知道的孩子,乱看家里的闲书可能会更笨,因此家里的书都被藏了起来,留在外面的只有四本,《春秋故事》、《战国故事》、《赤脚医生手册》、《外国名歌二百首》。
我十一岁之前反来复去看的书就这几本,我至今都记得秦穆公和百里奚的故事,“百里奚,五羊皮……”;《赤脚医生手册》的第一篇第一章是“除四害”;《外国名歌二百首》是我妈买的,她特别喜欢,她歌唱的好,我随便指一个歌名,她全会唱,我爱听她唱《深深的海洋》,等我长大后听到别人唱这首歌时,我就很自命不凡,我的海洋早就深深深深的了。
小学五年级炎热的暑假里,我跟同学们玩跳房子、过家家、跳皮筋、在墙上走、翻爬医院家属宿舍的大铁门、埋花窖、钻草丛、吃“天天”嘴唇吃成紫色……
我跳皮筋厉害,高举起一根手指抻着的皮筋,我能完整地跳完。但我发现有些孩子老玩赖,而且玩赖的就能那么赖着赢了。我质问他们时,谁也不承认玩赖。另有一些孩子对玩赖视而不见,认为玩赖天经地义,最后赢了就行,还偷偷告诉我在别人跳皮筋的时候,怎么暗中晃动皮筋玩赖……一个游戏居然要动这么多心眼[无聊]我吃惊之余,一生气就退出了跳皮筋的江湖。
退出了一个江湖,我就另开辟了一片自己的江湖。我将皮筋套在两颗大树上,自己玩,大树肯定不会玩赖。但暑假那么长,一个江湖也不够玩的,家里的那四本书也早看够了,还得再开辟一条新路。
有天,我不知吃了什么不消化的东西,上窜下跳在家里翻箱倒柜,就挖出了《沸腾的群山》这个财宝来。
也不觉得这个故事有多好,但是书很厚,故事一波三折地往下讲,看起来很赶劲。我好奇书里怎么有那么多人物,一会儿这个人说句话,一会儿那个人做件事,写故事的人还知道书里人物的心里怎么想的,他是怎么知道的呢[疑问]
知道书里有另一个世界后,整个人就有点恍惚,有点飘飘然,有点兴致高昂,仿佛有了一个隐秘的宝物,可以让我忘掉跳皮筋江湖里的不愉快。而且,我发现书里也有江湖,书里的江湖虽然没有跳皮筋的事,但其实跟我们跳皮筋都是一回事,我就此释然。
某天,我又吃饱了没事干,翻出我爸抽屉的钥匙,找到一本中英双语的《鸽群里的猫》,英文我看不懂,我就囫囵吞枣地看中文那部分,又快快地放回去,锁上了抽屉。连续几天,书就看完了。这是我看的第一本阿加莎,从此便迷上了阿婆。
我现在还记得《鸽群里的猫》说,看女人的年纪要看膝盖,无论脸上多年轻,她的膝盖是掩藏不住年龄的,大意是这样。
当阅读成为习惯,书籍就成了灵魂的翅膀和避难所,那些文字构成一个神奇的世界,充满魅力,予人以取之不竭的力量。
#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 [微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