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2026年度第5期中消协律师在线答疑活动——#月月315在线问答等您来# 如约而至!
本期活动我们从微博话题讨论、微信公众号留言以及近期消费热点事件中,甄选了具代表性、贴近民生的问题,旨在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与消费疑惑梳理。
我们希望通过本次活动,不仅解答个案疑惑,更能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理念,掌握理性维权方法,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特别提示的是本次在线答疑活动仅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如果您有具体的维权诉求或正在寻求纠纷解决,建议登录@中国消费者协会 官方微博,查询经营者所在地的消协投诉电话进行咨询;或直接拨打相关行政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本次活动我们邀请2位中消协律师团律师为您解答:邓志松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万幸律师—北京达辉律师事务所。
问题:消费者参加平台打卡送礼品活动,但是在活动进行过程中,平台未提前公示、未告知消费者,单方面更改活动规则,缩减福利。万律师,面对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维权吗?
万幸律师:近年来,不少平台推出“打卡送礼品”“打卡返现”等营销活动,以福利承诺吸引消费者长期参与。然而,部分平台在活动进行中,未经提前公示,也未征得消费者同意便单方面更改活动规则、缩减福利,甚至设置难以完成的兑换条件,使消费者的合理预期落空。此种行为涉嫌违反多项法律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消费者有权要求平台继续按原规则履行,或主张相应的赔偿。
首先,此种行为违反有奖销售规定,根据《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经营者在有奖销售前,应当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等信息,且“不得变更,不得附加条件,不得影响兑奖”。平台在活动中途单方更改规则,直接违反了该规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第十一条也明确禁止经营者“无正当理由变更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
其次,还构成不公平的格式条款,活动规则通常属于经营者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平台单方缩减福利,实质上是减轻自身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该变更内容应属无效。在司法实践中,类似平台单方更改活动规则并声称拥有“最终解释权”的行为,被明确指出属于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合法。
第三,平台的行为违反合同变更的协商一致原则。消费者参与活动并完成打卡任务,即与平台形成了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合同变更需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平台未经消费者同意单方变更核心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
第四,涉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若平台最初以优厚奖励吸引消费者参与,中途却无故缩减,其行为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所规制的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按以下路径维权:一是固定证据,保存好平台活动规则变更前和变更后的截图、打卡记录、与平台客服的沟通记录等,必要时可采用截图、录屏、截取网页快照等方式锁定证据。二是正式向平台客服或官方渠道提出异议,明确指出其行为违法,要求其按原规则履行或给予合理补偿,并保留好协商记录。三是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平台违约,要求其继续履行原活动规则、赔偿损失。
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够冷静耐心,与经营者充分沟通,依法理性维权。 http://t.cn/AXi9S4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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