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2026年度第5期中消协律师在线答疑活动——#月月315在线问答等您来# 如约而至!
本期活动我们从微博话题讨论、微信公众号留言以及近期消费热点事件中,甄选了具代表性、贴近民生的问题,旨在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与消费疑惑梳理。
我们希望通过本次活动,不仅解答个案疑惑,更能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理念,掌握理性维权方法,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特别提示的是本次在线答疑活动仅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如果您有具体的维权诉求或正在寻求纠纷解决,建议登录@中国消费者协会 官方微博,查询经营者所在地的消协投诉电话进行咨询;或直接拨打相关行政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本次活动我们邀请2位中消协律师团律师为您解答:邓志松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万幸律师—北京达辉律师事务所。
问题:消费者在直播间购买一株花卉,当时商家让联系客服私下付款300元,付款后商家说要一个月后才发货,消费者认为时间太长,且已过花期,遂要求退款,但商家拒不退款也不发货,消费者应如何维权?
万幸律师:商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消费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其退还全部货款300元。商家通过直播间引流后诱导消费者私下付款,并单方面设定长达一个月的发货期限,在消费者以“时间过长、已过花期”为由要求退款后,其拒不退款也不发货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商家收款后,未在合理期限内发货,其行为已构成迟延履行,属于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商家设定的“一个月后发货”期限,对于具有时效性的花卉商品而言并不合理,且在消费者明确提出异议后仍不履行,进一步构成其违约的事实。商家不发货的行为已导致消费者按时获得应季花卉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消费者可解除合同,要求商家退款。尽管交易脱离了电商平台,通过微信等渠道私下完成支付,但这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以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属于“非现场交易”,经营者不得以支付渠道转移为由规避其应承担的发货、退货等合同义务及法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因此,消费者要求商家退款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按以下路径维权:首先,消费者要固定证据,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要确定明确的投诉/起诉对象,可以对直播账号名称、主页截图、商家在直播中或主页公示的营业执照信息等进行取证保存;第二,还要证明合同内容及商家承诺,对包含花卉品种、价格、商家承诺等内容的直播间进行录屏、截图;留存与客服沟通下单、约定“一个月发货”的完整聊天记录;第三,证明消费者已履行付款义务,保留好消费者通过微信/支付宝向商家个人或指定账户转账300元的支付凭证、账单详情截图;第四,证明商家违约及消费者已主张权利,收集消费者提出“时间太长、已过花期”要求退款的聊天记录,以及商家明确拒绝退款或不予理会的回复记录。
在固定好以上证据后,消费者可以与商家进行协商,明确指出其违约行为及法律依据,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退款。如协商不成,消费者还可以向直播平台投诉举报,提交证据,要求平台介入处理,或向消协组织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希望您能够冷静耐心,与经营者充分沟通,依法理性维权。 http://t.cn/AXi9Ihn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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