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积怨多年挥锄致他人轻伤二级##检察院释法说理化解邻里心结#】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地处秦岭南麓、汉江源头,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辖区内村子里居住的大多是留守老人,他们邻里之间世代相伴,房挨房、地连地,遇到水沟地界、家长里短的琐事,稍有不慎就可能攒下心结。
段某甲和段某乙是同村邻居,两人年轻时互相帮衬着盖过房、收过粮,原本交情不浅。
可这份邻里情,却在2016年因两件小事出现裂痕:两人先是因房后排水沟发生争执,接着段某甲家的木门被段某乙损坏,两人都认定对方有过错,为此到村委会、司法所调解过几次,但都没能说开。
心结一旦埋下,矛盾会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往后的几年间,两人见面就绕着走,话都不说一句,稍有摩擦就产生争吵,多年积累的旧邻情分彻底耗尽,只剩满心的怨气。
2025年9月的一天,这股积压多年的怨气爆发了。
那天段某乙从镇上赶场回来,路过段某甲家房侧的公路,看见段某甲正拿着锄头刨排水沟,一旁散落着自家地界上几棵断裂的灌木。
看到自家的灌木被刨断,段某乙积攒多年的怨气顿时涌了上来,两人发生激烈争吵。愤怒让段某甲失去理智,他将手中的锄头挥向了段某乙,导致其左手手背、右上臂、左大腿等处受伤。经司法鉴定,段某乙左手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段某甲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
一边是冲动伤人但已羁押悔过的加害人,一边是怨气难消的被害人,两人都有心结,又都年事已高。为避免简单一捕了之,秉持源头化解的理念,为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我们决定开展先期调解工作。
我们采取“背靠背”的释法说理方式,联合了村委会、司法所,分开给两人做工作:一方面,我们严肃地向段某甲讲明故意伤害的法律后果,为其做好思想工作,促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问题,诚恳赔礼道歉;另一方面,安抚段某乙情绪,劝说其放下陈年执念、珍惜晚年安宁,同时为双方普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和解的相关规定。
经过多轮沟通疏导,双方的情绪逐步平复,也达成了一致意见:由段某甲家属代为赔偿段某乙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8659.23元;段某乙就早年损坏段某甲房屋木门事宜,折价补偿659.23元。段某乙自愿出具初步谅解材料,同意从轻处理。
综合全案事实,段某甲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案件系邻里纠纷引发,社会危险性较小,我院依法对段某甲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为彻底化解这起矛盾留出了空间。(讲述人 杨雷 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检察官 整理 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本报通讯员 孙毅)http://t.cn/AXioE7n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