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宁五里庙组林地遭无权发包,三代村民合法林权何处安放
一纸承包合同凭空出世,集体林地权益遭无视
河南洛宁县长水乡后湾村五里庙组的村民们,世代守护着村边的自留坡林地,这片山林不仅是他们生计的依托,更是国家政策赋予的合法财产。然而,2025年征地补偿时,村民们却意外发现,自己合法持有、长期经营的林地,早已被村委会擅自发包给了本村村民廉某文,而承包方李某峰(廉某文内弟)还手持一份2002年的《林权证》,主张对林地的权利。一场跨越数十年的林权争议,就此揭开。
1983年,洛宁县人民政府为五里庙组村民颁发《林权证》,明确了案涉自留坡的权属、四至边界与面积,确认林地使用权归该组村民长期管理、使用、经营。2002年,洛宁县人民政府再次颁发林权证,附《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载明林地使用权人为李某峰,登记依据为2000年7月1日签订的承包合同。村民们这才惊觉,村委会在他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已将自家世代经营的林地发包给了他人。
无权处分程序缺失,违法发包涉嫌恶意串通
2000年7月1日,后湾村村委会与廉某文签订《长水乡后湾村林坡承包合同书》,约定将五里庙组200亩林地承包给廉某文,承包期至2030年。然而,该林地自1983年起即由五里庙组村民合法持有并实际使用,村委会并非该林地的合法权利人,更未征得村民同意,其发包行为属于典型的无权处分。
更令人质疑的是,这份承包合同的签订过程完全未履行民主程序,既无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记录,也未向村民公示。廉某文与李某峰为姻亲关系,二人后续利用该承包合同向林业部门申请办理了林权证,将468亩林地登记在李某峰名下,远超实际林地面积,涉嫌通过虚报林地套取国家“退耕还林”专项补贴资金。据村民估算,二人骗领补贴金额已近60万元,严重侵害了集体利益与国家资金安全。
合法林权屡遭漠视,村民维权举步维艰
得知林地被擅自发包后,五里庙组村民多次找到村委会负责人协商,要求纠正错误行为,返还林地使用权。但村支书态度恶劣,不仅推诿不管,还明确拒绝村民的合理诉求,甚至以“想去哪告去哪告”回应,持续放任侵权行为。村民们无奈之下,只能通过提交撤销林权证申请、民事起诉、控告等方式维权,却始终难以推动问题解决。
村民手中持有的1983年林权证与2002年林权证形成鲜明对比,前者是国家依法颁发的原始权属凭证,后者却建立在违法发包合同之上。依据《森林法》规定,依法登记的林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民法典》也明确,无权处分行为未经权利人追认,对权利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村委会的违法发包、林业部门的违规登记,让村民的合法权益陷入“权属冲突”的困境。
套取补贴涉嫌违法,监管缺失亟待纠偏
廉某文、李某峰二人利用违规办理的林权证,长期申报并领取退耕还林补贴,已涉嫌构成对国家专项资金的诈骗。而村委会未经村民同意擅自发包集体林地,林业部门未严格审查承包合同的合法性即办理登记,均存在明显的程序瑕疵。村民们认为,该林权证从根源上就是一本“赃证”,不仅侵害了集体利益,更成为他人实施诈骗的“护身符”。
目前,五里庙组村民已向相关部门提交撤销林权证申请,请求确认承包合同无效,纠正违法登记行为。他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启动调查程序,依法撤销违规林权证,将林地权属物归原主,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维护基层社会的公平正义与法律尊严。
合法林权是农民世代经营的保障,集体财产不容随意处置。五里庙组村民的遭遇,暴露出基层林地管理与登记中的诸多问题。恳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此案,依法核查违法发包与违规登记事实,撤销违法林权证,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片山林。 (免责声明: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如有侵权或者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删除!)http://t.cn/A6t8OrV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