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子的维修义务应该由谁履行?
《民法典》第712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房屋原则上由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则由约定负维修义务的一方维修。
如果合同双方互相推脱,根据《民法典》第713条的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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