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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5-14 18:14 微博认证:北京华研金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答案】BD
【解析】要成立犯罪预备,行为人必须具有为便利实行、完成某种犯罪的主观意图,因此,对于为了“预备犯罪”而进行准备活动的行为,尚不能认定为犯罪预备。因此为了购买面罩借钱的行为不属于犯罪预备行为。犯罪预备行为包括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准备工具,指准备为实行犯罪使用的各种物品;制造条件,指为实行犯罪制造机会或创造条件。提前“踩点”和商量抢劫计划,都属于这里的制造条件。举枪瞄准银行门口的保安,已经对他人的人身产生了现实紧迫的危险,属于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故AC项错误,B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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