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合作过程中,对文书的拟定,有不同意见,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每个人有自己的文书习惯、逻辑习惯,很难说谁对谁错。比如我还在团队的时候,主办律师会把我的文书改得一半都是红的,不过仔细一看,可能是段落顺序的调整,或者是补充的一些表述。在他的调教下,我的文书风格慢慢和他很接近,尤其看重文书中观点逻辑的层次和顺序。
最近有个文书,我和另外两个同事一起拟定,也出现有不同意见的情况。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除了一些在法条中有明确规定的是非对错的以外,其他都是开放式的,有很多自由发挥空间。也许我们任何一个人的版本交给领导,领导另外还有自己的观点也说不定。
我觉得每个人的观点都值得尊重,如果是团队的案子,自然是领导说了算。如果是自己的案子,我会倾向于寻找默契的同行合作,比如在主要观点上很容易达成一致,文书风格也相似,非必要可以不调整,我觉得就属于比较合得来,能够节约很多沟通成本。#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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