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民事诉讼是需要被告的身份证号等信息的,为了获取相应的诉讼所必须的身份信息,通常需要在正式诉讼之前,先提起一个获取信息的诉讼。该诉讼只起合法向平台索取诉讼必要信息的作用,并不是正式的侵权诉讼。
刚咱就开了一个这种获取信息的诉讼的庭。
结果法官当庭以维护用户隐私权为由,突然要求我证明每一个侵权用户名誉权侵权的充分性。
更要命的是,庭审中发现法官对于我方提交的证据那是一眼都没看,只看了我方提交的《侵权言论明细表》。
如果你只是处理获取信息的案子,只是把信息交给我,你当然可以只看侵权言论明细表,但现在你又要让我证明侵权的充分性,又不看我证据,你是在搞什么行为艺术?
侵权言论明细表只列了侵权言论,根本没有上下文,法官就一个劲在那问这句话是来自哪里那句话是来自哪里,然后我一个一个给他说是证据的第几秒,并反复提醒他证据很清楚你但凡看一眼证据呢。
结果哈哈,整个庭审中,法官都不愿意看相应的视频证据,即使相应的视频证据总共就1分28秒(这一点我方也在庭审中强调了)。
而且法官不看证据的理由是证据太多。
嗯,一个1分28秒的视频就证据太多了,这你敢信?
是的,你们没有听错,你提交了相关证据,并且当庭表示让法官看相关证据,并且一再表示看了证据就清楚了,法官也会完全不看相应证据。
你以为这是最抽象的吗?不,这还不是最抽象的,更抽象的是我方陆续给他解释了几个账号的侵权行为并提交新证据后,法官直接说后面的账号不管了,他们自己会判断。
嗯,连一分28秒的证据视频都不愿意看的法官告诉你他们自己会判断。
然后我就申请法官回避了。
是的,这年头连一个获取信息的案子都得申请法官回避了。
然后法官说申请驳回了。
然后我又提起了复议,是的,这年头连一个获取信息的案子都要申请回避复议了。
然后这案子的笔录,逆天地就只记了回避申请,整个案子的陈述一句话都没有。
开了几个小时的庭,笔录就只记了回避申请。
于是石不才又非常不才地没有签字。
法院是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
违法法院太多了,石不才普法任重道远啊。
法官一定要懂法。
法院不应成为法外之地。
司法工作者不应该只在考试时才讲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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