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法院
26-05-14 15:06 微博认证: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要求加10天带薪年假拒续签合同#【#故意拒续签合同辞职索赔2倍工资#,法院驳回:恶意维权】5月13日,据湖南高院:陈某于2023年1月入职某连锁餐饮公司,担任运营督导,双方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约定月基本工资8500元并依法缴纳五险一金。2025年12月,劳动合同到期前1个月,公司通过书面通知、企业邮箱、主管沟通及电话确认等方式,多次通知陈某续签劳动合同,并送达续签文本。新合同延续原有核心条款,绩效奖金标准还有所提高,没有新增不利条款。陈某收到续签通知后,先以“核对条款”为由拖延签字,后又提出将月基本工资提高至10000元、增加10天带薪年假等要求。公司表示薪酬调整需按正常考核流程进行,无法单方修改合同核心条款,但陈某仍拒绝续签。2026年2月15日,陈某以“个人职业规划调整”为由离职。随后,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称公司在合同到期后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2026年1月15日至2月15日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仲裁委员会驳回其请求后,陈某又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驳回陈某全部诉讼请求。http://t.cn/AXiImj6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