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皇叔刘校逢律师
26-05-14 12:56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北京华象律师事务所主任 企业及企业家犯罪辩护研究中心负责人

此外,我并没有说明办案单位的名称,也没有说明是哪个案件,仅仅分享一下自己的办案心得和看法,为什么某地的公安机关要对号入座呢?我们发表意见只能根据在案证据和法律发表,至少,在案证据中没有异地协作办案函,当时全国通行的法律没有授权地方擅自降低诈骗最低3000元的立案标准,特别是网络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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