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学“典”:数人代理同一事项,可共同行使代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六条: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起学习民法典! http://t.cn/AXxIcL8O

汉阴法院
26-05-14 12:35 微博认证:陕西省汉阴县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每日学“典”:数人代理同一事项,可共同行使代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六条: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起学习民法典! http://t.cn/AXxIcL8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