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答案:不可以。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及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可禁止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在后成功注册的,在先使用人仍可在原有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同时,有一定影响的商品标识还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擅自使用仍可能构成侵权。#这个说法对不对#

岳阳县法院
26-05-14 10:34 微博认证: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人民法院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