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小课堂# 【以案警醒 | “个人违规动土”破坏地震监测设施,触碰了法律与安全双重红线!】2025年11月13日,某地震监测中心站工作人员在跨断层水准某观测场进行观测时,发现该观测场东端点场地被人为破坏,三处观测过渡点受损。2025年11月25日,行政执法部门及防震减灾中心赴现场开展核查。经实地勘验、固定证据,村民邵某某擅自破坏观测场土层,东端点场地西侧及南侧部分土层被夷平,三处观测过渡点受损,情节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恢复设备设施原状。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结合所在省地震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有关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对邵某某罚款五百元。
专家评析↓ (来源:应急管理部)#一起学法涨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