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继承我爸的遗产,为什么还要叔叔签字?
最近几天庭审很多,白天不是在开庭就是在去往法院的路上,昨天在路上被粉丝问到了一个很典型、在继承中也是很常见的问题,必须和大家唠唠。
客户问“我妈妈过世很多年了,前阵子我爸也走了,我们家在海淀和朝阳各有一套房子,忙完后事我准备去办过户,结果被告知想过户房产,还得要我叔叔签字同意才行,凭什么啊?这不是我们家的房子吗?”
这种情况在实务中是非常常见的!
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去世后,他的配偶、父母、子女将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继承他的遗产,每个人都会分到相应的份额。而父母过世后,其子女又将继承父母所拿到的那部分份额,至此,叔叔也将拥有该房产份额的部分继承权。
这就是为什么明明是自家的房子,却还要征得叔叔同意的原因了!
执业17年了,我一直专注在遗产继承领域,这样的案子真的见到太多了!对于这种情况,我会这么告诉我的当事人:
1、积极和你的亲人沟通。因为有的亲人他不会去争本就不属于自己的房子,沟通协商后,直接签一份放弃继承的声明,做一个公证就可以了。但如果有想趁机分一杯羹、争产的亲人,沟通不了的情况下,别拖,直接起诉处理!
2、一定寻求专业律师帮助。我一直说,继承纠纷中,除了胜与败,还有另一种结果叫做圆满。专业律师可以代你与亲人沟通,尽量以体面的方式让你获得想要的结果;也可以用强势的手段,通过法律途径让本就属于你的权益归位!如果已经和亲人闹掰了,一定要问问专业律师的思路和建议,事情或许很快就能被解决。
3、如果父/母尚在世,担心房产有争议的话,也可以通过遗嘱的形式,提前明确好财产归属,并指定由谁来继承,不仅能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也能防止被有心人钻了孔子。
作为处理过4000+件案件的继承律师,我深知继承案子的复杂和棘手,如果你正面临继承方面的困扰,找我聊聊,我帮你分析情况+理清思路!#律师说法##遗产继承 ##北京继承律师杨志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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