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26-05-14 09:06 微博认证: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当场兑现!】“到账了!这件事总算了结了!”近日,连州法院调解室里,邵某盯着手机屏幕上的到账提醒,822.5元,一分不少,紧绷的神情终于舒展。而此刻,坐在一旁的被告刘某也舒了一口气:“公平合理,我心服口服。”

事情发生在今年3月。刘某驾车转弯时未注意观察,与直线行驶的邵某发生碰撞,交警认定刘某全责。邵某是一名网约车司机,因车辆维修耗时四天,修车期间无法接单,多次与刘某协商赔偿停运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222.5元,但刘某对金额有异议,双方始终谈不拢。无奈之下,邵某一纸诉状将刘某起诉到了连州法院。

连州法院立案窗口干警翻阅材料后温馨给出建议:“您的案子事实清楚,争议焦点就是赔偿数额。不妨试试先行调解,成本低,周期也短。”邵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接受了建议。

案件转到调解员欧阳舒藤手中。他仔细梳理诉状和证据,认为该纠纷事实清晰,症结在于停运损失的认定,“这个案子具备调解基础,适合‘背对背’调解,应该分别引导,减少对立。”欧阳舒藤心里有了底。

放下案件材料,欧阳舒藤先拨通了刘某的电话。刘某语气带着几分警惕:“调解员,我不是不讲理,但有几个疑问——对方证件齐全吗?修车真要四天?一天300块凭什么?”

欧阳舒藤耐心解答了刘某的疑问:“邵某的网约车证件齐全有效,修车单据加盖公章,维修天数属实。至于每天300元的标准,邵某目前确实没有提供近期的运营流水记录。”

“参照本地同类案件惯例,停运损失一般不超过每天200元。您看按200元一天、四天800元,再加点交通费,总共822.5元,能接受吗?”欧阳舒藤问。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刘某松了口:“行吧,如果他同意,我愿意按这个数赔。”

欧阳舒藤趁热打铁,随即联系邵某。邵某一听对方只肯赔800多块,语气立刻急了:“我每月运营收入平均算下来,一天可不止300!车被撞了,修4天,损失就该他赔!”

欧阳舒藤一边安抚邵某,一边耐心解释:“你的心情我能理解,但诉讼讲究证据,你主张每天300元,就需要相应运营流水等收入证明材料,不仅增加诉累,诉讼周期也会拉长。”

“现在对方同意按照200元一天,停运四天的标准支付给您,这个标准在本地不算太低,你的损失能顺利得到赔偿,也避免了诉讼所带来的负担,你考虑一下。”电话那头沉默了许久,邵某终于松口:“行吧,就按您说的办。”

经过多轮“背对背”沟通,邵某自愿降低赔偿标准,刘某也承诺当场一次性付清。第二天一早,欧阳舒藤便组织双方到法院签署了调解协议,刘某当场向邵某支付停运损失费及交通费共822.5元。

这是连州法院运用先行调解机制高效化解矛盾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连州法院调撤案件400余件,其中通过先行调解成功化解各类纠纷100余件,让更多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速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