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鹿乞食
大丈夫怀安则败名(怀安败名)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原文】
过卫,卫文公不礼焉。出于五鹿,乞食于野人,野人与之块,公子怒,欲鞭之。子犯曰:“天赐也。”稽首,受而载之。
及齐,齐桓公妻之,有马二十乘,公子安之。从者以为不可。将行,谋于桑下。蚕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姜氏杀之,而谓公子曰:“子有四方之志,其闻之者,吾杀之矣。”公子曰:“无之。”姜曰:“行也。怀与安,实败名。”公子不可,姜与子犯谋,醉而遣之。醒,以戈逐子犯。
【今译】
重耳路过卫国的时候,卫文公没有以礼接待他。经过卫国五鹿这个地方时,重耳一行人向乡下人求点儿吃的。乡下人给他了一块泥土。公子重耳大怒,要抽他鞭子,鞭打乡下人。子犯(狐偃)忙说:“这是上天赐予您土地啊!”公子重耳行了稽首之礼,叩头道谢后,恭敬地把土块接过来放在车上带走。
重耳到了齐国,齐桓公为他娶了妻,将宗室女儿(姜氏)嫁给重耳,又赠马八十匹,公子重耳便安于齐国的生活不想再走了。跟随重耳流亡的人都认为这样不行。他们准备让重耳离开齐国,并聚集在桑树下面商议。恰好有个养蚕的女婢(采桑婢女)在桑树上采桑,偷听到了他们的谈话,便把这事报告给姜氏。姜氏怕走漏消息就把女婢杀了,然后对公子重耳说:“您志向远大,听到这种打算的人,那些听到秘密的人,我已经把她杀掉了。”公子重耳说:“没有这回事。”姜氏说:“您走吧!眷恋享受,安于现状,只能败坏功名,有损前途。”公子重耳不愿走。姜氏同子犯商量,把重耳灌醉,然后把他送走,送出齐国。重耳酒醒,醒来之后,生气地拿起长戈来追逐子犯,气得持戈要刺他。
【赏析】
晋文公,重耳,春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晋国国君,春秋五霸之一。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主要记载了晋国公子重耳流亡诸侯列国,克服重重磨难,终成一代霸主的经过。同时对各诸侯国国君和大臣的政治远见和人物性格也有所展现。是了解春秋时期的政治、军事、外交不可多得的史料。
五鹿:卫地,在今河南省濮阳东北莎鹿城。五鹿乞食:重耳在五鹿向乡下人乞食,得土块而受, 子犯认为土块是土地的象征,表示上天将赐予重耳土地,即能回国当国君。
怀安败名:
流亡在外的晋公子重耳到了齐国,齐桓公为他娶妻姜氏,又送给他八十匹马(二十乘:八十匹马。古时候一车四马为一乘),重耳觉得在齐国生活得很好,不想走了。跟随重耳流亡的(狐偃、赵衰、颠颉、魏武子、司空季子等)人都认为不能这样。就在桑树下商量,准备带着重耳离开齐国,就在一株桑树下谋划。恰好被树上的采桑婢女听到,于是把她听到的谋划都告诉了姜氏。姜氏对重耳说:“您是大丈夫,有远大志向,那个听到这个谋划的婢女,已经被我杀了。您走吧!留恋妻子和贪图安逸,实际上是败坏功名事业。”姜氏见重耳仍不肯走,就与子犯商量,用酒灌醉了重耳,然后把他送走。
怀安”:指沉溺于安逸、贪图享乐、满足于现状。
“败名”:即损害个人声誉、志节或前途。
大丈夫若贪图安逸,必致声名受损、志业荒废。
发布于 黑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