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家迁
26-05-13 17:29 微博认证:北京中闻(海口)律师事务所 律师

今天在太原市杏花岭区法院参加陈丽琳集资诈骗罪一案的庭审。依杏花岭区检察院的指控,陈丽琳担任店长期间,其员工有以具有升值空间等方式诱骗买家购买物品,当时他们销售了大量的金银制品。我们都知道,随着金银材质的上涨,金银制品的价格已经大幅上涨,我们问公诉人是否要撤回该部分的起诉,公诉人不同意,理由是买家买的是未来预期,呵呵,买家花一万块钱买金银制品,现在金银制品已经涨价到两万,买家无损失,甚至已获益,卖家何来诈骗?世间还有这等道理?希望杏花岭区司法口的领导们关注一下吧。刑事法庭上不讲基本道理,会让司法失去公信力。我们没必要为一个指控,置司法的公信力于不顾。 http://t.cn/8s4ZU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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