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洁律师
26-05-13 17:12 微博认证: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法律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共享充电宝充电1小时扣费149元# 共享充电宝收费虽实行市场调节价,但1小时149元远超市场合理价格区间,且经营者未以显著方式公示收费标准,属于典型的违规收费行为。根据价格监管相关法规,经营者未明码标价、在标价外擅自加收费用,已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若故意隐瞒畸高定价,以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直接构成价格欺诈。

消费纠纷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共享充电宝租借场景中,经营者掌握全部计费、归还、设备运行数据,依法需承担主要举证责任,提供完整扣费依据、交易日志。

商家要求消费者自行返回现场举证,本质是违法转移举证义务,加重消费者维权成本,既违反经营者售后服务义务,也属于对消费者维权权利的不当限制,该类要求不具备法律效力。

“超1秒按整时段计费”“天价超时费”等均为商家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依据《民法典》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此类条款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且商家未履行充分提示说明义务,消费者可依法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或直接无效。

#律师说法##共享充电宝乱扣费投诉一年超15万件#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