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事情比我想的要复杂一些。在我原先的认知里,针对涉嫌侮辱诽谤英雄烈士,违反《英雄烈士保护法》的情况,报👮、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举报、向新闻出版局举报等途径是并举的。而且👮有调查取证权、行政处罚权,是一个比较合适的选择。
考虑到涉嫌侵权的行为实施地在上海,我昨天下午给上海021110打电话。我不清楚作家所在的具体区域,提供了《上海文学》杂志社的地址,👮告知地址是上海作协。因为在静安,转到了静安。静安那边给了南京西路的电话,打到南京西路。南京西路给了治安管理窗口的电话,打治安管理窗口。👮确认了好一会儿,说还要了解下具体归谁管再给我打回来。打回来说需要我本人去南京西路派出所或者我当地派出所。我说我看的电子刊,材料什么的都可以网上发给他们,对方说不行,必须要到现场,要找专家鉴定判断什么的。从便利性上看,选择我当地的会更方便一点,但是我跟👮提出这个事情的侵权行为地在上海,很多调查什么的都要经过上海的,对方说可以先把案子立上,到时候可以转过去的。
之后,我去了离我近的派出所,👮对我说的相关历史问题的真实性提出质疑,我解释并提供依据后来👮离开去打了个电话。回来之后,说这种出版物,他们也判断不了,拍不了板,《上海文学》是正规出版物,上海作协是正规单位,出版也要经过审核的,上海新闻出版局是直接监督部门。
问题出在内容甄别上。
以下是我和👮的部分对话:
我:“就是说我必须向他们的监管部门反馈”
👮:“对”
👮:“他们认为有问题,他们会通知”“主动移交”
我:“所以我作为读者我不能直接来派出所报案,你是这个意思吗”
👮:“我的意思是你去那更直接”“我们两边是不是主要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你的目的是不是想维护他(英烈)的形象”
我:“我交给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局判断下来,认为有问题,会移动相应的部门,如果认为没问题,那就后面也没什么事情了,是这个意思吧?”
👮:“你如果认为上海新闻出版局依然存在问题,上海新闻出版局还有上级”“甄别内容是真的得他们(新闻出版局)说了算”“如果国家新闻出版局都不能支持你这个内容,说是侮辱烈士,对不起,那真的不行”“既然你选择去弄这件事情,我们放心好了,我们不喜欢挂空案子的,我们挂了案子是一定要处罚掉的,我们要干实事的,能打击就打击,不能打击,我们也不会立。你那边如果有结果,确实是侮辱,放心好了,你不想去上海,给我们,我们也打击掉,我去上海给你人抓来”
我:“如果上海新闻出版局定下来,不是交到你这边,他们是上海的,怎么可能交到你这边”
👮:“那我举个例子嘛,你这次刚好是上海的”“你那个时候那边有结果出来了,到我们这来,我给你立,他们(上海)给你立一遍,我给你立一遍,我人给你从那边抓来,就是这点区别。你不要觉得我们是在往外推,正常的流程就是这样子,他们是直接监督部门,他们才有判别这个内容的能力,就是坚定的资质。”“你要理解我们存在的疑问,这么大一个单位,能发出这样的文章,如果真的出错了,那是很严肃的问题,他们的直接部门必须要先站出来,先做好判别,先做好决策”“放心好了,你在哪报案,都不会影响整件事处理的进程的”“你想节省时间,最快的就是找到直接部门”
👮:“**是个什么人?”
我:“他是个作家”
👮:“他是个作家,不是个小作坊啦,那么大一个单位发文章要经过审查,说难听点,我真的判断不出他说的真的假的,对不对?得有个更专业的人,他们有个部门,有个专门审核的人,他们来审核一下,对不对?到时候你看好了嘛,他们肯定有个处理结果的嘛。他们会给你回复的嘛。‘这个写的没问题的’,好嘞,“写的没问题的”你逮牢,跑到国家新闻出版局,跟他们讲,他们如果觉得也没问题,那不好意思,国家认定就是没问题。”“以他们的为准,是他们判别的,刊物问题。他们如果觉得文刊是写得不好,但是历史问题也解决不掉,他们会找更专业的人的,他们会把历史专家叫来的,但我目前用AI搜了一下,除了这篇文章,没有找到其他的历史依据,所以我觉得你这个是有迹可循的,我也觉得你这个选择是对的,但不好意,判断是真的不好判断,有些东西是公安判断的,像精神病鉴定就是我们说了算,鉴定资质就是我们这”“不是说他在上海,这样子移交但我们这,我们在推工作,不是这样子的,有些东西我们说了不算嘛,我说他是侮辱的,人家说不是侮辱的,怎么办,我们尴尬地放在这啊?我们立案是要去抓人的,我们要去把人逮了,上海作协这帮人我们全逮来啊?多少严重?我们得有依据的”“这么大的事,还是要直接主管部门支持的”“或者你不去上海新闻出版局,你这边的新闻出版局吃得消,他们能愿意做这个判断,移交给我们也可以,我们也行,真的,这个不骗你,这不是我们推不推的事情,我们拍不了这个板”“我觉得你说的是有依据的,我希望你能早点有个结果,好不好?那最后他们主管的部门就是移动国家新闻出版局了,这边移到如果支持不了你,那你确实,也不用去想这个事情了,直辖市上面一级只有国家了,你要尊重国家的决策”
我:“我尊重啊,我做这个事情,首先一个证明我不是在说谎嘛,我不是在恶意解读嘛”
👮:“我没有觉得你在说谎,而且我的能力,我能这样子搜索一下信息,我相信你说的是可能的。起码在他除了自己有依据的情况下这么写就不行”
我:“他没依据的嘛”
👮:“对啊,他没依据的嘛,没有他以外的依据的,但是现在反而这种东西多发,他反而会成为依据,这就不行。你赶紧反映一下,这个刊物有问题。”(👮并未给对方定性,鉴定交由更专业的机构))
我认为👮说的是有道理的,在内容鉴别上确实需要更专业的人和部门。整理资料,重新措辞需要花点时间和精力,但是既然我选择了做,而且我是在合理合法的、规则之内做的,那我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尽我所能去做。尽人事,听天命。我做好我自己这部分,其他的我也决定不了。我会把资料尽可能地罗列清楚,向新闻出版部门、检察院反馈。
我的唯一的诉求是澄清事实,有问题处理问题。如果作家、出版社等有问题,处理作家和出版社;如果我涉嫌恶意解读,歪曲事实,恶意构陷,那就处理我。
最后,我相信《上海文学》、上海作家协会以及上海新闻出版局、上海检察机关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是有担当和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