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自由主义
26-05-12 20:02

1933年,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签署了第6102号行政令。为了防止黄金囤积、增加货币供应,美国政府强制要求所有公民将私人持有的金币、金条和黄金证书按固定价格交售给政府,违者将面临高额罚款,甚至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
尽管仅发生过一次,但它抛出了一个现实问题:如果一种资产在国家遭遇极端经济危机时,轻易就能被政府通过一纸法令合法、强制地没收,那么对普通公民来说,它真的还能算作“避险资产”吗?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