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广播
26-05-12 18:46 微博认证:宁夏新闻广播官方微博

【公 开 征 集!】5月12日,灵武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从严查处涉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面向社会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征集范围、举报注意事项、举报方式等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强揽工程,严重侵害村民和村集体利益,非法侵占或骗取国家项目资金以及侵占和垄断集体资产资源,强占高标准农田等"村霸","乡霸"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采砂,非法采矿,以暴力、威胁手段强占砂石、矿产资源,垄断砂石、矿产市场,在自然资源领域破坏生态环境、砂石和矿产资源管理、合法经营秩序,强揽工程项目,暴力阻挠工程施工,欺行霸市,横行集贸市场以暴力手段强买强卖等"沙霸","矿霸 ","市霸"违法犯罪行为。
(三)聚集在社区村居,街头巷尾等区域,拉帮结派、称王称霸、欺压百姓、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强要以及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破坏一方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等"街霸"违法犯罪行为。
(四)开设赌场,非法高利放贷,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催收非法债务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包庇,纵容,充当"六霸"等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有关线索。
(六)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须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举报内容应包含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主要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尽量详细,同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核实和反馈处理结果。
(三)经查证举报属实并协助破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灵武市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及抓获现行犯罪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四)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951-4771090 0951-4771110
(二)来访举报地址:灵武市怀远街1号灵武市公安局接报案中心
(三)来信举报邮寄地址:灵武市怀远街1号灵武市公安局扫黑办(收)
灵武市公安局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线索。同时正告实施黑恶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人员,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宽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灵武市公安局
20026 年5月

(平安灵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