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勇在线
26-05-12 16:10 微博认证:南京交通广播《智勇在线》栏目微博

智勇老师,本人于2026年4月9日在天泓购买沃尔沃XC70汽车一辆
2026年5月4日,本人在驾驶该车辆正常行驶过程中,车辆左前轮胎突然发生爆胎。事发时,本人驾驶行为正常,道路状况良好,车辆未与任何路牙、其他车辆或障碍物发生碰撞。
核心事实:
1. 购买时间:不足一个月。
2. 使用状况:新车,处于质量保证期内。
3. 事发过程:正常行驶中。
4. 关键证据:交管部门监控证实无外力撞击。
我们诉求如下:
1. 退车退款:鉴于该车辆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隐患,本人对车辆整体安全性已失去信任。要求贵司无条件收回该车辆,并全额退还本人已支付的全部购车款项人民币278,900.00元,以及本人为购车支付的税费、保险等相关费用。
2. 更换全新车辆:要求贵司向本人更换一辆同品牌、同型号、同配置的全新商品车辆,并承担因更换车辆产生的全部税费、上牌等费用。新车交付前,贵司应提供代步车辆。
3. 折价补偿:如贵司认为退换车成本过高,本人同意由贵司按市场公允价格(不低于购车发票价的90%)回购此车,并向本人补足购车款与回购款之间的差价。回购前,贵司需修复车辆(更换全新原厂轮胎)并承担所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