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三条: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
发布于 广东
《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三条: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