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保护不能变商标霸权##赣酒硬刚茅台为江西老字号争口气#
看到这个话题词,我想到了一位被大众称作“当庭气死的女律师”。
这个故事,估计很多年轻人不知道。但当时还是很轰动的,连线大叔也编过这个题材的稿子。
连线大叔把这个故事稍微整理了一下,一个很有意义的故事,也契合这个话题词。
上世纪90年代,欠发达地区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好不容易研发生产了一款名为贵州醇的低度白酒,这款酒让连线大叔与小伙伴们喜欢喜欢,在市场上很火,特别是南方市场卖疯了。贵州醇当年甚至走到了全国白酒第二,成为贵州酒王。
然而,茅台很快跟上,生产同名酒推向市场。
于是,贵州醇就与茅台爆发长达八年的经典商标纠纷,这场拉锯官司曾引发全网热议,更留下一段令人唏嘘的庭审往事。
1993年5月26日,广州中院庭审现场,贵州醇代理律师黄惠莲,因庭审激烈对峙与不公争议,情绪剧烈波动,突发急性心脏疾病。
黄大律经全力抢救仍不幸离世。
长达八年的官司拉锯,不仅消耗大量人力物力,严重拖累品牌发展,让鼎盛一时的贵州醇逐渐没落。直至2000年,双方达成和解,贵州醇最终独享对应商标权,但品牌巅峰早已落幕,这场充满遗憾的商标案,也成为白酒行业史上令人感慨的经典事件。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对刚刚成长的企业,如果不能有多点呵护、多点扶持,也别去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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