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_香光大佛寺
26-05-11 15:42

《示现之缘》

阿弥陀佛开示:
佛菩萨示现于世间,必须以法缘为基础,方有相应之众生。此众生大多是过去生生世世以来,
曾经与佛菩萨结下深厚之法缘。

若是与一位有缘,佛菩萨多以化身单次或单独度之;
若是与当时许多众生有缘,
则所示现的,可依不同法缘而有不同之角色身分示现。
或许为刹那间的示现,或许为一时之示现,
也或许示现一生八相成道,释迦牟尼佛之示现即如是。

示现,往往在过去即已种下法缘,
何时法缘成熟,佛菩萨自然能观知且回应众生。
此法缘是否有未现而错失度众之机会?
佛菩萨救度众生唯恐不及,怎可能会错失呢?
但是轮回众生未见性,当佛菩萨示现救度时,
示现后结果如何,于此之中有变数。

众生有人身,为业报身,
身中有许多冤亲债主、附体众生及魔众之存在。
此些身中众生与人一样有情绪、感受、心情的变化,
亦为业力众生,处于无常之中。
故当佛菩萨示现时,当时身中众生的状况如何,
影响此缘示现是否能够对众生有帮助,
或者再续缘,
或者此缘变了断了,终究了结。

若众生身体此时作主的是主灵,那就再好不过了,
这叫主灵作主。
主灵大多能够跟佛菩萨示现相应;
也就是接受佛菩萨之教导、提醒,
或者逢凶化吉避开灾殃,
或者及时行善布施而造福、修福,甚至是修大福。

如果是冤亲债主作主时,
即使佛菩萨知道对方乃是冤亲债主作主,非本灵作主,
但缘分如此,
或者接受教化得救度,或者毁谤,或者毫无回应。
且看冤亲债主是否能够接受佛菩萨之教导,依指示而行。

若是此时对方由冤亲债主或魔众作主,
除非此时此冤亲债主或魔众跟佛菩萨亦是有缘,
众生就有受救度得度的可能。
若是身中众生于讨报心强烈的情况之下,
无法接受佛菩萨之教诲、提醒,因此未能趋吉避凶而受苦
遭难,那么就可惜了佛菩萨的示现。

以上略述示现之缘。

香光苏佛亦是做了示现,
以五年的时间听话自修,勇猛精进,见性成就,
其身教言教正是四众弟子最好的学习榜样。
四众弟子当要听话,懂得苏佛之教导,
依弥陀之开示、为师之教导及苏佛之看护而行,
精进修行,早日成就。
南无阿弥陀佛

佛开示 主笔:释海愿
二O二六年五月二日

发布于 澳大利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