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公安交警
26-05-11 10:51 微博认证:四川省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侥幸心理要不得!二次酒驾无处遁形!】4月20日13时04分许,@四川资阳公安交警 直属三大队在雁江区321国道集中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典型的多项交通违法叠加的行为。
执勤交警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一辆由321国道临江镇往简阳方向行驶的川M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驾驶人身上有明显酒味。经酒精呼气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7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进一步核查发现,翁某某曾于2023年2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简阳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查获并处罚。经查,翁某某还存在无证驾驶摩托车、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等多项违法行为,目前公安交管部门对其多项违法分别裁决、合并执行,依法处以罚款2800元;同时,资阳市公安局临空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资阳公安交警郑重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抵制酒驾,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文明交通理念,主动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http://t.cn/AXi2xzw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