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记》——以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头为正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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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记》一书,以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头,撰《石头记》为正统,以抄、题、披阅增删为广告,从而形成了“抄而不撰”;“题而不撰”;“披阅增删而不撰”之格局:
一、作者自云”之作者,因“真事隐”,而自称“在下”,从而成为无作者身份与形象,但有话语权的自称“在下”者。
二、自称“在下”者,用“假语村言”,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被变成“通灵”,不知被带何方何舍……后来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上,就有了“字迹分明,编述历历”之《石头记》,是以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头,撰《石头记》为正统。
三、自称“在下”者,写“按那石上书云”,是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被变成“通灵”,不去女娲氏所补之天,而去梦中太虚幻境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而去人间,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之故事,然后以“字迹分明,编述历历”之《石头记》,在石头上公示——是写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头,如何撰出了《石头记》。
四、自称“在下”者,写空空道人从石头上抄回《石头记》;写孔梅溪题曰;写吴玉峰题曰;写“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是以石头撰《石头记》为正统,为石头撰《石头记》做广告。
五、由于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头,撰出了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是《石头记》之正统,所以空空道人不撰《石头记》;孔梅溪不撰《石头记》;吴玉峰不撰《石头记》;曹雪芹不撰《石头记》。
发布于 陕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