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贵通晓
26-05-10 17:47

厦门,71岁爷爷为娶61岁奶奶,拿30万做彩礼,但以债权人的方式给付,没想到半年后离婚,女子将爷爷告上法庭,要拿回30万彩礼。

71岁的李爷爷和61岁的张奶奶,两人相识之后,格外投缘,都觉得彼此是对的人,没有太多犹豫,很快就确定了要结婚的想法,妥妥的老年版“闪婚”。

谈婚论嫁时,李爷爷承诺给出30万元彩礼,但这笔彩礼的交付方式很特殊,李爷爷没有直接转账,而是把这30万和其他资金一起,出借给了第三方,让张奶奶和自己成为这笔借款的共同债权人。

以此完成了30万彩礼的交付,双方也都明确认可,这笔债权里的30万,就是婚前约定的彩礼钱。

没有盛大的婚礼,两位老人很快开启了再婚生活。

可结婚之后,朝夕相处下来,两人的问题彻底暴露,性格脾气合不来,生活习惯差距太大,一点小事就会引发争吵。

这段仓促开始的黄昏恋,仅仅维持了半年,就走到了尽头。

张奶奶率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判决两人离婚,同时要求法院确认,那30万彩礼对应的债权,全部归自己所有。

这边张奶奶执意要离婚、要全额彩礼,那边李爷爷也彻底寒了心。

他同意离婚,但坚决不同意把30万彩礼全部给张奶奶,双方就此僵持不下,最终闹上法庭,为了这笔钱争得面红耳赤。

庭审现场,双方各执一词:张奶奶认为,30万彩礼是李爷爷婚前自愿承诺的,而且已经以共同债权的方式完成交付,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离婚后理应全部归自己。

李爷爷则委屈满满,他说这段婚姻一共才半年,共同生活时间极短,两人也没有生育共同的子女,而且婚后家里每月至少6000元的生活开支,全都是自己一个人承担,30万彩礼数额实在过高,于情于理,都不该全额给张奶奶。

法院审理后,结合案件所有细节,给出了公正判决。法官表示,两位老人婚前的彩礼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愿,彩礼也确实完成了交付,但综合来看,30万彩礼金额偏高。

而且,双方婚姻仅存续半年,共同生活时间很短,无共同子女,且婚后李爷爷承担了绝大部分家庭开支,再结合厦门当地的婚恋习俗、居民人均收入水平,依法对彩礼金额进行调整。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李爷爷和张奶奶离婚,涉案共同债权中,10万元本金及对应利息归张奶奶所有,剩余部分全部归李爷爷所有。

仔细想想,奶奶属于白吃白住半年,啥也没损失,还白拿10万。

不得不说,彩礼这东西确实越来越变味了,年轻时要彩礼,晚年再婚还要彩礼;短婚几个月,就能合法拿走一大笔钱;明明是搭伙过日子,最后变成买卖和算计。

站在普通人过日子的角度,我认为彩礼真不合理。毕竟没有彩礼,就没有这么多骗婚、短婚牟利的空间。

而且结婚就是两个人搭伴,不是一方给另一方“买断费”,而老人再婚,图的是陪伴,不是靠结婚半年赚养老金。#七旬老人恋爱##60岁结婚彩礼#

发布于 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