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是第一次知道中文版的弥撒悔罪经是少了一句“在我所做的和未做的事上”过失的。
中文版的悔罪经是:“我向全能的天主和各位教友,承认我思言行为上的过失。(捶胸)我罪、我罪、我的重罪。为此恳请终身童贞圣母玛利亚,天使圣人和你们各位教友,为我祈求上主、我们的天主。”
而按理说,在“承认我思言行为上的过失”后面应该是“在我所做的和未做的事上”,然后才是“我罪、我罪、我的重罪”。
也就是说,拉丁原文中,所忏悔的罪有四项“思、言、行为的过失、以及不作为”,英文和其他语言逐项译出,而中文只列出了三项“思、言、行为”,没有把“不作为之罪(omissione)”单独显明译出。
在英文版中,这句话是“in my thoughts and in my words, in what I have done, and in what I have failed to do”, 这里的“what I have failed to do”对应拉丁文omissione,即“应做而未做的罪”,中文神学里通常叫缺失之罪、疏忽之罪,或更通俗地说“失职、该行善而没有行善”。
在作者今日的文章准备引用“在我所做和应做而未作之事上”这句话时,才惊讶地发现中文版的弥撒悔罪经居然没有这一句,而这一句忏悔辞在拉丁语、英语和其他语言的《罗马弥撒经书》中都是标准悔罪经中必不可少的一句,因此作者无论在英语还是拉丁语弥撒中都有念这一句的习惯,事实上这一句也很重要,不断提醒我们的失职和不作为之罪。
英语的弥撒经书几乎就是直译拉丁文的所有内容,而中文的弥撒经书很多地方则给我一种刻意意译的感觉。比如悔罪经这里应该就是合并了,属于过度简化的意译。可能对于翻译者来说,“所做而未做之事”可以用“行为的过失”来包括吧。但这样问题在于,原本的四种罪变合并成了三种,而且容易让人进一步忽视不作为之罪。
可能这是信仰在传播至各地区和文化背景时难免会有的轻微变化和缺漏,这也几乎是难免的,但好在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只是我确实很希望能在弥撒悔罪时按经书本意多提醒我们未尽之责任和自己尚缺失的罪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