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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公务员骗孕案”:这四重法律风险,你必须警惕#女子怀孕后发现公务员男友无业已婚# http://t.cn/AXJdhGym
最近这起案件让人细思极恐——
一位女士在联谊活动中认识了自称“检察院在职公务员”的王某,对方还声称在广州有房。两人迅速确立恋爱关系并谈婚论嫁。期间,王某以各种理由借款9500余元。后来女士怀孕提出结婚,王某百般拖延。她起疑去检察院核实,才发现查无此人。更可怕的是,王某不仅无业,而且早在2023年就已 在香港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目前警方已核实5名受害者,全案涉案金额高达约170万元。
作为一名婚姻家事律师,我想从法律角度拆解一下这个案件中的几重风险:
1️⃣ 对方已婚,你的“婚姻”在法律上直接无效
王某在香港已合法登记结婚,在内地虽无登记记录,但香港婚姻在两地具有一定的互认效力。根据《民法典》第1051条,重婚的婚姻无效。也就是说,即使这位女士最终和王某领了证,这段婚姻也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她无法获得合法配偶的任何权利(如遗产继承、配偶身份下的财产分割等),孩子出生后也只能以“非婚生子女”身份主张抚养费——而抚养费还得找这个很可能没有稳定收入的骗子去要。
2️⃣ 以婚恋为名骗取财物,可能构成诈骗罪
王某向女方借款9500余元,但综合全案看,他向多名女性累计借款高达170万元,且虚构公务员身份、房产、婚姻状况,明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诈骗数额50万元以上即属“数额特别巨大”,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但女方需要及时固定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配合警方追赃挽损。
3️⃣ “公务员身份”只是诱饵,核心问题是未做背景核实
很多女性在婚恋中容易被“身份光环”迷惑。律师建议:在确定重大人身财产关系之前(如同居、购房、大额借款、怀孕、结婚),至少应做到:
查看对方身份证+户口本(核实婚姻状况栏)
要求出示工作证、社保记录或单位公示信息(公务员系统可电话/官网核实)
如有条件,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婚姻登记信息(虽不完全公开,可借助律师调查令或要求对方配合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4️⃣ 怀孕后才发现真相,维权面临多重被动
本案中女方已经怀孕,法律上她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生育。如果选择生育,之后可以起诉要求王某支付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但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王某的收入——他无业,很可能以“没有固定收入”为由只支付极低金额,甚至拒不支付,执行起来非常困难。另外,女方若因王某的欺诈行为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等直接损失,可以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主张赔偿。
最后给所有正在或准备进入婚恋关系的人几点建议:
公务员、军官、医生等“光环职业”,核实身份是第一关,不要轻信对方口头承诺或朋友圈晒的“工作照”。
大额借款、共同购房、怀孕等重大决策,务必在确认对方真实婚姻状况和信用背书的之后再做。
发现被骗后第一时间报警、保留证据,民事诉讼(如追讨借款、抚养费)和刑事报案同步推进。
法律可以惩戒骗子,但无法挽回被骗的感情和时间。多一分谨慎,少一分风险。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