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芳菲亦如故
26-05-09 09:09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这段话揭示的是宇宙能量运行的根本规律。“人”、“地”、“天”、“道”作为能量轨迹上关键的四个节点,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法”不是后天解读的“效法”,而是能量流经的路线与方向。人与地之间是直接的能量循环,这个循环再与天形成更大的循环,依此往复。能量从道中生发,经由天、地到人,然后,再由人、地、天,回流至道,最终形成一个自发的无限循环的能量运行系统。整个系统遵循的核心是“自然”。

人,作为道最集中与最精微的显化,同时也是道在物质密度中的具体执行者,有着灵活多变的创造力与源源不断的潜能。在与天地万物交互过程中协调与平衡,秉承与落实道的初心。

“自然”,对人意味着,不仅内在能量是顺畅统一的,而且与外在环境的互动是顺势和谐的。无论四季如何流转,五行如何变化,都能“法于阴阳,和于术数”。当完全自然而然时,人的能量会与天地万物的能量合而为一,也就是,道的整体性能量就会来接管。这时候,体现出来的,便是“宇宙在乎手,万化生乎身”,进入无我无为、守中合一的至真至善至纯之中。

回归自然之道就一个字:“损”。损之又损所有后天意识,机缘与指引会自然显现。

发布于 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