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假陪护患病女儿被辞退#】#员工请假陪护患病女儿被辞公司违法# 5月6日,记者从岳池县法院获悉,张某因女儿突发疾病住院请假被辞退,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约定期限内,一次性向张某支付工资、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5000元。
原告张某于2024年6月入职广安某公司参加工作。2025年12月,张某因女儿突发疾病住院,向公司请假。不料公司以其近期请假较多、车间人员紧缺为由,不予批准假期,并直接以张某旷工为由,单方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辞退张某。张某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诉求未得到支持后,诉至岳池县法院。
承办法官审理查明,张某因子女重病住院需要陪护请假,属于客观、正当且紧急的家事事由,并非无故缺勤、恶意旷工,且事前已主动向单位报备请假,不存在主观违纪过错。用人单位明知劳动者家庭遭遇突发困难,直接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最终法官促成当事人自愿达成上述调解协议。(四川法治报) http://t.cn/AXJB8RG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