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法院
26-05-08 10:31 微博认证: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12.9元的商品快递超时费就要2元##专家建议完善快递末端投递机制#】今年3月,在北京某写字楼工作的王女士清理手机短信时,才注意到夹杂在各类短信中的快递短信。原来,快递包裹早已被放置到快递柜,而没接到快递员电话的王女士却以为快递仍在途中。等到前往快递柜取件时,她被提醒已经超过免费存放期限,需要支付1元的超时费。
  王女士的经历并非个例。《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尽管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已经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但在一些小区,快递直接入柜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对一些不熟悉快递柜取件操作的老年群体而言,取快递因此成为生活中的一件麻烦事。
  对此,受访专家指出,相关现象的根源在于政策要求、配送现实与民生需求间存在失衡,应以分类施策、数据留痕、多方协同实现闭环治理,建立可落地、可核查、可持续的投递机制,平衡效率、成本与民生底线,让快递服务真正惠及每一位用户。

  取快递成了费心“麻烦事”

  今年3月的一天下午,在北京某商场工作的张女士下班回到家,打开手机查看快递物流状态时,发现快递已经被放置在快递柜,她瞬间皱起了眉头。原来,张女士此前网购了一套价值12.9元的厨房小工具,等了几天,快递员未曾打过送件电话,她也将此事忘记,等想起查看快递物流进度时才发现,快递已经被放入快递柜。因为没有及时取件,她要支付2元的超时费,已经快达到商品价格的六分之一。
  张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上班早出晚归,稍不留意就会超过快递柜的免费存放时间。“按照我们上班的节奏,根本没办法‘卡着点’取件。”张女士说。
  此前,在一次购买生活用品时,因家里有老人,且不方便下楼取件,张女士特意在下单时备注“送货上门”,但快递员依然在未电话通知的情况下,将快递件放置进快递柜中。
  张女士想通过快递客服进行投诉,可点开投诉页面才发现,要填写订单号、上传备注截图、描述问题,还要反复等待客服回复,一套流程下来,仅打字、等消息就花费了半个多小时。
  “就为了这几元钱的超时费,反复沟通太耗精力了。”张女士无奈地说,这样的情形她已经遇到过好几次,大多数情况下都只能选择默默买单。她希望快递行业能多站在收件人的角度,优化收费规则和配送服务。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快递包裹“不告而放”的现象较为普遍。多位居民反映,在未收到电话、短信确认的情况下,快递包裹便被投放至快递柜,等到发现时,往往已经错过免费保管期。对于一些行动不便、不熟悉快递柜取件流程的老年人来说,取走快递柜内的快递,成为让他们费力费心的麻烦事。(全媒体记者 韩丹东)http://t.cn/AXJB5Q2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