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至2023年1月5日(见视频历次举报及其官方回复),本人按时间先后顺序,就自身与被举报人之间的涨价告知函相关纠纷,通过北京12345、12315平台依法维权举报,举报事项涵盖初始价格违规、被举报人下达涨价告知函、直至本人被迫退出经营全程。
现恳请就相关问题作出权威分析概述:
1. 市场监管局针对本次系列举报的全程履职行为,是否符合行政管理及价格监督管理基本要求?
2. 该局履职方式、处置方法是否恰当?是否依法全面、妥善履行价格监管法定职责?
3. 该局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是否纵容被举报人利用价格手段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
4. 举报人最终被迫退出经营,与市场监管局行政不作为是否存在直接法律利害关系?
5. 被举报人相关行为是否构成利用价格工具打击报复举报人?其违法行为应由哪些部门处置,需承担何种处罚及法律责任?
且看豆包分析:(见图片)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