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A标准小伙
26-05-07 22:45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一、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著作权的某一项权能或多项权能的使用达成的协议。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法律特征:
1.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相对实践合同而言,只需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这种合同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2.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的特点在于当事人具有履行义务的责任和要求他方履行义务的权利,双方关系具有相互依赖性。
3.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有偿合同。
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主要条款
我国《著作权法》第24条规定了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应当具备的6项主要条款,这也是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基本内容:
(1)许可使用的权利的种类。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可由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使用。
(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专有使用权是指许可人取得使用权后,许可人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不得将同种使用权学科给第三人,且许可人自己也不能享有此种使用权。
非专有使用权是指被许可人取得作品使用权后,许可人可以在合同有效期间将同种使用许可给第三人,同时自己也可以享有。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视为被许可人取得非专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许可使用的范围、期间 许可使用的范围是一个地域概念,是指作品在哪些国家、地区使用。
(4)付酬标准和办法。
(5)违约责任。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三、几种具体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
(1)图书出版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合同当事人;第二,作品名称、出版形式;第三,期限、范围;第四,义务;第五,违约责任。
(2)合作出版合同,这类合同主体一方是出版社,另一方不一定是著作权人而往往是负责组稿,供稿的协作人,出版的作品一般是专业图书。
(3)报刊登刊合同作品 是指著作权人许可报刊出版出版者刊登其作品,报刊出版者向其支付报酬而达成的协议。报刊登刊作品合同一般不采用书面形式,但承诺期限严格。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向报纸、期刊社投稿,报社应在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内通知著作权人决定刊登、期刊社应在稿件发出之日起30日内通知决定刊登。超过此期限,除了双方另有约定,著作权人有权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
(4)作品改编合同 作品改编合同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与改编权利人的作品和支付报酬等事项而达成的协议。在作品改编合同中,如改编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那么作者所在单位也应成为合同当事人,如改编的作品是合作作品,所有合作人均应成为合同的当事人。
(5)作品翻译许可合同 将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属合理使用范畴,无须与著作权人签订作品翻译许可合同。
(6)表演合同 是指著作权人与表演者就表演方式、表演权人的作品并支付报酬而达成的协议。表演合同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不采用书面形式。在表演的过程中表明作品的名称、作者的姓名。
(7)音像制作者许可使用合同。

发布于 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