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展,虽然案件进入和解的程序,但是原告Lively根据47.1的赔偿方案将保留且可以上诉,被告方Wayfarer不可上诉。这两天被告代表律师一直上各种XING犯罪者的节目里大谈特谈说不会有赔偿方案,你看,文件直接给他打脸了。
1.相关各方特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对合并诉讼中任何裁决的任何上诉请求,包括但不限于Wayfarer各方对关于驳回动议的裁决(编号为25-cv-449的第296号文件)的任何上诉。
2.尽管本文中有任何与此相悖的表述,但双方当事人确认并同意,Blake Lively并未就此发布任何内容,并保留与其根据《加利福尼亚州民法典》第47.1条提起的关于律师费、三倍损害赔偿金和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未决动议(Wayfarer诉讼案,案号742,在24-cv-10049中)("47.1动议”)相关的所有主张、权利和追索权。双方当事人同意,47.1动议并未被撤回,且仍待本法院审理。双方当事人还同意,他们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对法院对47.1动议所作裁决的任何上诉权利。
3.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41(a)(1)(A)(ii)条,Lively Action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被驳回并附带不利后果。
被告方这两天正在加大力度抹黑Blake,让各种媒体发各种抹黑Blake的稿子,他们也上各种xing犯罪主持人的节目,真的烂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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