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洁律师
26-05-06 19:55 微博认证: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法律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四川华蓥瀑布秋千事故致1死#

根据通报,事故发生后,华蓥市成立调查组。初步认定,事故是一起企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正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中。责任主体可分为四类:

1. 景区经营者(玛琉岩探险公园):核心责任主体

景区作为游乐项目的运营方,对设施安全负有法定的主体责任,若存在以下情形需担责:
- 未按国家安全标准对瀑布秋千设备(尤其是绳索)进行定期检测、维护、更换;
- 未配备具备资质的操作人员,或未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 未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告知游客体验禁忌;
- 未制定应急预案或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履行救助义务。

2. 设备供应/维护方:连带责任主体

若事故系绳索质量不合格、维护单位未按规范进行检修保养导致,设备供应商、第三方维护机构需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或合同违约责任,与景区承担连带责任。

3. 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主体
文旅部门(负责景区运营资质监管)、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生产安全监管)若存在以下失职情形,需承担监管责任:
- 未按规定对景区游乐设施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核;
- 日常监管中未发现设备安全隐患或未督促景区整改;
- 对景区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未进行有效监督。

4. 死者的过错责任(需结合具体事实认定)
若死者存在违反景区安全规定(如隐瞒自身禁忌疾病、未系安全带等),可能根据过错程度减轻景区的赔偿责任,但本次事故因绳索断裂引发,死者过错概率较低。
#律师说法#

发布于 北京